起草單位為國網信息通信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福建億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安徽繼遠軟件有限公司、北京國網信通埃森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中電普華息技術有限公司、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四川大學、四川中電啟明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重慶大學。
主要起草人為李強、趙峰、劉迪、邱鎮、莊莉、李炳森、廖逍、黃曉光、劉永清、向輝、許中平、譚洪恩、呂躍春、蘇少春、楊迎春、周孔均、鐘加勇、彭艦、王秋琳、黃飛虎、王金策、田鵬、呂小紅、厲仄平、蘇江文、劉禮、邢國用、丘志強、禹國印、楊成、王曉東、宋衛平、張琳瑜、崔迎寶、劉璟、宮曉輝、梁翀、李溫靜、周偉、季知祥。
近年來,人工智能技術成為推動能源互聯網創新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而數據、算法模型作為人工智能發展兩大主要核心要素,極大影響了人工智能平臺的在電力行業的應用,而當前電力行業的電網結構日趨復雜,組織結構多層級發展,各層級人工智能應用需求激增,傳統的云端一體化應用模式和能力無法適應能源互聯網的新形勢要求。
現有圍繞電力行業人工智能應用主要通過企業云端平臺側提供對應的樣本、模型服務接口,受限于網絡通道、應用時效性等因素,存在網絡阻塞、邊端側應用時延高等問題;同時,在面臨多層級組織架構、云-邊-端側下樣本、模型的協同機制和流程,目前行業內缺乏有效的人工智能平臺多級協同標準規范,未能形成行業內的標準支撐。
《電力人工智能平臺多級協同規范》用于解決電力行業多層級組織架構人工智能平臺協同技術架構標準、云-邊-端側樣本與模型數據協同、流轉技術標準缺失問題,明確企業人工智能平臺多級協同的技術規范。
從內容上來看,該標準主要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1)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面向輸電、變電、配電等電力領域的人工智能平臺多級協同規范,包括人工智能平臺多級協同架構、多級人工智能云平臺樣本協同要求、多級人工智能云平臺模型協同要求、邊端側樣本協同要求、邊端側模型協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電工行業人工智能平臺云側、邊側、端側樣本、模型共享和管理的多級協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規范主要引用的文件主要包括: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5271.1—2000 《信息技術 詞匯 第1部分:基本術語》;DL/T 1713—2017《信息系統非功能性需求規范》。
(3)術語和定義
包括人工智能平臺、樣本中心、模型中心、資源、邊側、端側、邊緣物聯網關、物聯網平臺等。
(4)縮略語
(5)電力人工智能平臺多級協同架構
包括各層級人工智能平臺組織結構、功能定義、各層級之間的協同方式與規范。結構圖如下所示:
圖1 電力人工智能平臺多級協同總體架構
(6)多級人工智能云平臺樣本中心協同要求
主要包括中心云與區域云之間樣本中心的協同機制、兩側分別應具備的接口能力和調用能力、樣本的傳輸機制、技術要求等。
(7)多級人工智能云平臺模型中心協同要求
主要包括中心云與區域云之間模型中心的協同機制、兩側分別應具備的接口能力和調用能力、模型的傳輸機制、技術要求等。
(8)邊端側樣本協同要求
主要包括邊側與端側之間樣本中心的協同機制、兩側分別應具備的接口能力和調用能力、端側樣本數據采集與傳輸機制、技術要求等,包括通信方式、相應時限、可靠性及安全性等。
(9)邊端側模型協同要求
主要包括邊側與端側之間模型中心的協同機制、兩側分別應具備的接口能力和調用能力、邊端設備中模型部署及運行指標上傳機制、技術要求等,包括模型性能、兼容性及安全性等。
本標準規范電力人工智能平臺多級協同的架構、機制和技術要求,該標準效益主要體現在:
(1)制定電力行業統一人工智能平臺多級協同架構,可指導行業主要產業單位人工智能平臺產品的架構設計、部署等,促進產業人工智能平臺良性發展;
(2)標準化電力人工智能平臺樣本、模型的協同機制與技術要求,可促進平臺在技術上的相互協調和配合,極大提升行業內信息共享、技術集成便利性,具備一定可拓展性和通用性。
(3)通過標準化的統一平臺協同規范,可促進行業內各單位快速構建涵蓋“云-邊-端”的人工智能平臺,并迅速過渡到生產領域,減少建設成本,加快平臺應用實施。